不动产统一登记主要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颁布让我们分散的土地,房屋等资产得到了统一的管理,直到现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基本成型,接下来就一起来了解一下都登记什么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统一登记内容包括: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
3、构筑物所有权。
4、森林、林木所有权。
5、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6、建设用地使用权。
7、宅基地使用权。
8、海域使用权。
9、地役权。
10、抵押权。
拓展:
1、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将原来由不同部门承担的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交由一个部门承担。
2、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主要包括“四个统一”的内容:一是统一的登记机构,即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为不动产登记机构。
3、2015年2月15日,原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不动产统一登记簿证样式新鲜出炉,《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闪亮登场,这标志着我国物权法治建设迈向具有重大突破意义的关键节点,意味着我国公民的不动产财产权从此受到了法律更统一、更全面、更权威、更庄严地保护。
4、不动产权证书“通过权利人的申请,政府登记机构的审核、确认,将不动产物权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明确界定物权归属,以此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以上的内容就是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都登记什么内容问题的回答,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明确个人产权,避免群众权益收到伤害,如果想要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到各自区域的不动产办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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